宝鸡建筑工地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违规将重罚

2019-02-26 11:07:29 admin 817

  为保障居民的良好生活环境,避免或减少夜间施工噪声扰民,近日,宝鸡市城管办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夜间施工噪音执法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,晚上10:00至次日早晨6:00之间,各建筑工地禁止夜间施工作业,一旦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将重罚。

  为保障居民的良好生活环境,避免或减少夜间施工噪声扰民,宝鸡市将建立专门查处夜间施工噪音的执法队伍,开展夜间施工噪音执法工作。建立施工单位提前报告登记制度,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,禁止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。因抢修、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,须3天前向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提供相关证明进行登记。

  同时各施工单位,须在夜间施工作业2日前,在施工工地周边可能影响到的居民区明显位置进行公告,写明夜间施工原因、起止时间等提示内容。凡进行违法施工行为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三十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,按照《陕西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>办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高限处罚。